本招标项目汕头市潮南区海岸线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已由 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8-440514-04-01-76336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与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含勘察测量、前期专题、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海岸线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以全面提升海门湾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目标,修复岸线长度 5.33 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岸线整治工程、沙地植被修复工程、沙滩修复工程、生态护坡工程。其中:
(1)岸线整治工程
修复岸线长度 5.33 公里,岸线清理 45.23 公顷;
(2)沙地植被修复工程
沙地植被修复面积 9.47 公顷;
(3)沙滩修复工程
沙滩修复长度 2580m,采用人工补砂,补砂量 3.76 万 m3;
(5)生态护坡工程
对部分岸段进行生态护坡,生态护坡长度 750m。
工程建设地点: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
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2465.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37.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6.28万元、工程预备费161.3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拟通过申请省级财政资金2465.53万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服务范围:汕头市潮南区海岸线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合同约定条款及委托人要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一 |
勘察测量 |
36.76 |
二 |
前期专题 |
205 |
2.1 |
环境影响评价 |
50.00 |
2.2 |
社会稳定性分析 |
10.00 |
2.3 |
水土保持 |
20.00 |
2.4 |
沙滩稳定性分析专题 |
45.00 |
2.5 |
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 |
40.00 |
2.6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
40.00 |
三 |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77.92 |
四 |
合计 |
319.68 |
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汕头市潮南区海岸线生态修复项目(一期)保修期结束并完成工程结算之日止。
服务阶段要求:前期工程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保修阶段。
最高投标限价:319.68万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需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1.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本项目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应以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内容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并在投标登记时向招标人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咨询费用的支付。
3.3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下:
(1)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
④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4.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自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
注: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招标失败的情况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2024年4月12日09时30分至2024年4月12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6.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ylzbdl.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人: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潮南区党政办公楼501室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18楼
邮 编:515144 邮 编:510030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人:冯先生、罗小姐
电 话: 0754-89606628 电 话:020-83176899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
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党政办公楼501室
异议受理电话: 0754-89606628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监督机构: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
地址: 汕头市潮南区党政办公楼501室
监管电话: 0754-89606628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
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